关于博时安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
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
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,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,根据《中
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、
《博时
安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基金合同》
(以下简称“《基金合
同》”)和《博时安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托管协议》(以
下简称“《托管协议》”)有关规定,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基金管
理人”)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决定自 2025 年 3
月 28 日起调整博时安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LOF)(以下简称
“本基金”)的管理费费率,将管理费费率由 0.50%/年调整为 0.30%/年,并相应
修订《基金合同》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《基金合同》修订内容
将《基金合同》中“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”
“二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
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”“1、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”由原来的:
“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.50%年费率计提。管理费的计
算方法如下:
H=E×0.50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,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,按月支付,由基金托管人根据
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,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、按照指定的账户
路径进行资金支付,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
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,顺延至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结束之日起
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,如发现数据不符,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。”
修改为:
“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.30%年费率计提。管理费的计
算方法如下:
H=E×0.30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,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,按月支付,由基金托管人根据
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,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、按照指定的账户
路径进行资金支付,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
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,顺延至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结束之日起
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,如发现数据不符,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。”
二、 《托管协议》修订内容
将《托管协议》中“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”“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
和计提方法”由原来的:
“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.50%年费率计提。管理费的计
算方法如下:
H=E×年管理费率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”
修改为:
“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.30%年费率计提。管理费的计
算方法如下:
H=E×年管理费率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”
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《基金合同》的约
定。修订后的《基金合同》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生效,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
基金管理人网站(http://www.bosera.com)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
(http://eid.csrc.gov.cn/fund)。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
容的,将一并修改,并依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
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。
三、其他事项
(1)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:95105568(全国免长途话费);
(2)本公司网址:http://www.bosera.com。
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
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
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《基金合同》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
等基金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
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对基
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,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。
特此公告。
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